县统计局
叙永县统计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地方统计调查规范性文件,制订全县统计调查规划、方案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规范管理社会统计调查机构,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及民营经济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县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考核评价,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
(七)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教育培训、统计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审批县级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统计资料;承办县级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统计调查项目备案,审批乡镇、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九)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本县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十)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 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以及纪检、监察、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审核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教育培训、统计交流与合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工作;协助妇委会、工会等群团组织的日常事务工作,搞好综合服务。
(二)政策法规股。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起草全县统计重大业务的政策措施,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审核县级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统计资料,审批县级部门和社会统计调查机构的统计调查项目,承办县级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统计调查项目备案;监督统计标准、统计调查方案和报表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全县统计调查业务的设计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商品流通、物价和市场运行状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社会发展基本状况、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等调查; 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乡镇、县级部门、局内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对全县县域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警,建立全县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整理、提供和发布综合性统计数据,承办全县经济形势统计新闻发布会;开展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
(四)农村经济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农、林、水、牧、渔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对农村贫困状况等进行统计监测;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农村、农业及乡镇的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分析。
(五)工交能源监测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交通运输、能源基本状况统计调查,负责对全县一、二、三产业的“四上企业”开展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的监测统计,承担公共机构能源统计工作;对全县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开展抽样调查,检查指导有关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编制全县全社会能源生产、消费平衡表,核算全县万元GDP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定期评估、审核万元工业增加值、万元GDP能耗,开展能源生产、消费的预警、预测、分析、评价、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调查分析。
(六)服务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人口、工资、劳动力、妇儿“两纲”监测调查、科技进步与创新的统计调查和统计监测;组织、协调、指导乡镇和县级部门开展服务业、人口、工资、劳动力、科技统计工作;对服务业、劳动力就业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警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服务业统计调查数据,对相关数据质量进行评估,检查指导相关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
(七)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管理、指导、督促乡镇的统计工作,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统筹推进乡镇和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开展统计专业核查、统计巡查,协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监督统计数据质量。完成国家和省、市联网直报平台“双随机”抽查任务。
(八)统计执法监督股(挂统计执法监督局牌子)。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方法制度的执行和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全县统计执法检查;指导和监督内设机构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及联网直报平台巡查;依法查处本辖区内的统计违法案件;管理统计行政执法文书,负责本辖区内的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的结案、归档工作;组织对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需强制执行案件事项;完成上级统计执法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叙永县统计信息中心(叙永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叙永县统计大数据中心)。负责全县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开发应用,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化规划和建设,建立数据库系统,科学处理有关统计数据;负责全县统计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承办各项社情民意调查任务,组织开展社情民意和各项专项调查,提供统计调查咨询建议,为管理和决策部门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社情民意信息;对社会公共服务部门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测评,对党风政风行风进行评议调查;指导和协助派驻乡镇统计站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标准及调查制度,完成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叙永县普查中心。负责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基本单位等各项普查的技术性工作;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
上班时间: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夏季:下午:15:00-18:30; 冬季:下午:14:30-18:00
单位负责人:张平
联系地址:叙永县叙永镇环城中路301号(盛世华都11栋5楼)
联系电话:0830-622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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