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
叙永县水务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指导县域内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
(五)负责全县农村供水规划和农村供水的行业管理。指导制定全县农村供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管理。
(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实施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预防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方面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强制执行。组织协调全县水文工作。
(七)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八)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全县重要河流、湖库、滩涂的治理、开发,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十)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管理,指导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县域内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权限范围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水利科技工作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国家、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务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职责。
(十四)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保密保卫、网络安全、文书档案、政务信息、目标管理、双拥、计划生育、创卫、督查督办、综合协调、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水利行业的调查研究;组织编写县水利年鉴和大事记;负责水利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信访工作,承办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及职工教育培训、专业职务评聘、工人技术岗位考核;拟定全县水利行业教育发展规划;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统计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及社会保险工作;承担县级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工作;对全县水利行业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和监督;实现财务、会计各专项经费的综合统一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水利行业资金进行调度与衔接,负责相关统计。
规划与安全监督股:负责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拟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组织审查、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指导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县域内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节水灌溉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全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管网供水监督管理。指导开展水利统计工作。
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工程安全运行。指导全县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已建成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
水利综合股(政策法规股、叙永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起草水利方面的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普法工作,承担本部门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调解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制定全县农村供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水利行业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水文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河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防洪论证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县域内重要河流、湖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实施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预防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业务工作。负责移民工作调研;拟定移民安置及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计划及移民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移民项目的考察、论证、编报及项目库建设:负责管理和监督移民迁建实施,组织移民安置验收、负责移民资金核算管理、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移民工作的绩效考评、统计监测及移民培训等工作;承担移民相关项目的规划编制、技术论证、评估等工作;负责移民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移民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
综合执法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行政执法并开展对县域各乡镇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制定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审批便民化相关工作,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上班时间: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夏季:下午:15:00-18:30; 冬季:下午:14:30-18:00
单位负责人:杨志友
联系地址:叙永县商贸城纳米银园区3号楼
联系电话:办公室0830-6233147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