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
叙永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依法治县统筹
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中长期规划并督促落实,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合法性审查与规范性文件管理
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备案管理,承办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与译审,对违法或相互矛盾的文件提出处理建议。
(三)行政执法监督与协调
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与错案责任追究制,管理行政执法主体与执法人员资格,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
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受理、审理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中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承办行政赔偿案件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承办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
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统筹法治文化建设与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基层法治与人民调解
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管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承担“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
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拟订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承担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
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监管,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领导指导律师行业党建,监督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与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九)机关综合管理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包括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服务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干警教育培训与职称评审,负责机关财务核算、预算编制、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班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30 下午:15:0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单位负责人:谢清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环城中路301号(盛世华都11号写字楼3楼)
联系电话:0830-622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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