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华、罗钢任免职的通知
叙府人〔2024〕3号
叙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华、罗钢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叙永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任命
张 华为叙永县林业和竹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 钢为叙永县中医医院副院长(挂职三年)。
免去
张 华的叙永县画稿溪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叙永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叙府人〔2024〕3号
叙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华、罗钢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叙永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任命
张 华为叙永县林业和竹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 钢为叙永县中医医院副院长(挂职三年)。
免去
张 华的叙永县画稿溪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叙永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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