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民政局对县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李雷、王道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老幼共托”一体化模式跨界融合的建议(建言)》(第13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一老一小”照护服务的现有工作基础
叙永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已于2025年1月建成投用,占地面积超过500平方米,中心内设统筹协调区、活动交流区、情绪宣泄区、心理咨询区、图书阅览区和生活照料区等,在监护干预、心理疏导、权益保障等方面形成成熟机制。目前,叙永县有未成年人16.3万名,全覆盖建成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构建起覆盖县、镇、村三级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体系。同时,在养老服务领域,我们通过日间照料中心等载体,不断提升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这些工作为探索“老幼共托”模式积累了一定的服务经验和基础资源。
二、关于“老幼共托”模式的探索现状与面临的挑战
场地与设施方面:现有未保中心、社区养老设施等多为单一功能设计,缺乏适合老幼共融的复合型空间;同时,由于城市空间资源紧张,改造或新建符合安全标准、功能完善的“老幼共托”场所面临较大压力,暂不具备大规模推广的硬件条件。资源与人才方面:“老幼共托”对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极高,既需具备老年护理、心理关怀能力,又需掌握儿童保育、早期教育技能,目前此类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且该领域尚未形成成熟的运营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资源投入相对有限,制约了模式的快速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借鉴您提出的政策引导、专业培养等建议,我们将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探索医养结合模式,完善从业人员薪酬补贴、职业晋升等激励机制,逐步建立“老幼共托”服务人才培养体系。
(二)盘活场地资源。在城市更新和社区规划中,我们将统筹考虑“老幼共托”设施需求,鼓励社区利用闲置校舍、厂房等资源,通过改造升级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试点建设小型化、嵌入式“老幼共托”场所,优先解决场地短缺问题。
(三)完善政策保障。我们将加强调研,结合国家和省级政策导向,研究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老幼共托”支持政策,包括财政补贴、运营规范、安全标准等,为模式推广提供制度支撑。同时,通过社区宣传、试点示范等方式,逐步提升公众对“老幼共托”模式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老幼共托”模式的发展,积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在现有未保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基础上,稳步开展试点探索,力争在资源整合、服务融合等方面取得突破,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更便捷、优质的照护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叙永县民政局
2025年7月21日
联系人:杨松
联系电话:1398272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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