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自评表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2〕3 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1 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泸市财绩〔2022〕2 号)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公开如下:
泸州市叙永县转移支付区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泸州市叙永县转移支付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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