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江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公开
江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
2025年我镇按照规定设置职能部门,内设7办1队1中心,包括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等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党政、机关运转等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统计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综合执法、环保等工作;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计生等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等工作;财政所,负责税收、预决算、资金往来等工作;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负责行政审批等工作。
2.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工作总体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改革破题,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江门路径”,突出“项目见效年”主题,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努力建强“古蜀盐道·文韵江门”省级百强中心镇,为叙永县新时代乡村振兴乌蒙示范建设贡献新的江门力量。
一、加快经济建设,奋力攻坚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是加速推进项目建设。立足资源禀赋,加大项目谋划储备、申报争取力度。强化项目投资拉动,优化完善重点项目推进联动机制,强化项目专班管理,科学倒排项目工期,加强项目督导,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2025年省、市、县重点项目形成更多投资量和实物工程量。
二是积极推进项目招引。强化招商统筹,结合江门实际制定《江门镇招商引资激励方案》,建立村集体经济与地方留存税收利益分享机制,激励无产业支撑村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精心完善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招商引资工作指南,构建常态化招商工作机制,重点围绕竹产业“补链、延链”,开展产业链招商、定点招商。开展全镇闲置厂房、资产招商引资工作,力争全年盘活2个以上企业。借助中国电科集团、华西证券等平台载体,持续增强招商合力。积极抓好税收征缴入库等工作,狠抓零星税源管理,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支持,招引更多企业入驻江门镇。力争完成税收任务3500万元以上,培育“四上”企业3家,高质量完成培育任务。
三是持续推进对外开放。立足交通区位与物流集散优势,充分发挥中心镇集聚效应,围绕竹制品生产加工,加快打造大宗物流、综合仓储和农副产品物流集散服务中心,做大生产性服务业;坚持开放协作,探索共建共享机制,在片区内部组建产业链党委,与兴文县、纳溪区等共同打造“先行区”,组团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在组织建设、项目发展、人才培育、基层治理、文明实践等方面全面加强区域协作。
二、聚焦特色发展,优势优先构建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
一是加快发展特色农业。依托18万亩竹林资源,实施双莲村低产林改造,培育推广优良竹种,加快争创一批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探索无人机运竹,破解“林竹下山”困境。以“天府森林粮库”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发竹林经济,提升竹林资源附加值。以荤豆花为牵引,延炼发展大豆、木姜子、泡菜、辣椒等产业,持续打造培育叙永县糯稻现代农业园区江门梯田糯稻田园综合体。
二是加快发展绿色工业。坚持工业强镇不动摇,发挥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推动竹加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发展。以理文、永丰竹浆企业为引领,通过园区引领、科技支撑、市场拓展,强化延链补链强链,全面推进“以竹代塑”,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探索生猪肉牛全链条、深加工、精品化绿色发展,推动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提质发展。
三是加快发展魅力文旅业。以竹林景观为底色,以古蜀道、荤豆花文化为底蕴,全面整合镇域旅游资源,积极争取农文旅康养项目,打造林下露营、豆花手作、民宿体验等网红点位,做大做强桃花坞民宿集群,办好办活一系列文化旅游活动,串联起江门桃花坞、纳溪黄龙湖、兴文石海等旅游大环线,塑造“农商文旅体康”融合的多元化新型消费场景。 加快推进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摄影小镇建设。
三、推进城乡融合,因地制宜建设高质量宜居宜业乡村
一是持续巩固中心镇建设成果。持续推动旧城道路升级改造、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完成滨河湿地公园项目财政决算。积极争取2025年市级专项资金,推动江门场镇立面提升改造、江门连江大道建设,改善场镇落后基础设施,提升道路承载力,推动建设“宜居滨河新镇”。梳理整合近三年来省、市专项结余资金,谋划储备新型项目,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扎实开展城乡建设。扎实推进电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九江新区主干道通信线路、电力线路迁改工作。持续开展通信基础设施补短板,全年完成2个以上通信基站建设任务。努力实现小水电供区移交,解决用电质量差问题。争取年内实施并竣工投运交通建设项目2个,协调以工代赈项目落地江门。全力化解交通大会战项目遗留问题。全力开展路长制项目建设,积极创建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镇。扎实开展256个图斑自建房整治管控,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申请债券资金,争取全面完成场镇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推动污水收集率达到100%。出台生活垃圾处理运行方案,持续推进“美丽江门·清洁乡村”环境治理行动。
三是全面推进城乡治理。做深做实“五社联动”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持续创新“1236”治理机制,探索数字化赋能,助推新时代社区治理,创建基层治理“江门品牌”。实体化运行镇级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继续推进江门荤豆花国家级非遗申报,争创“百城百艺”非遗项目,打造省级优秀非遗工坊;争创省级乡村著名行动省级示范。持续开展“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工作,推动“川善治”乡村治理平台运行高效有力。
四、聚焦民生福祉,精准施策创造高品质幸福生活家园
一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员等特殊人群动态管理,强化补助资金发放的精准性、有效性。做好城镇居民参(续)保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和落地落实。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保障,继续推进江门老年教学点、未成年人保护阵地等项目建设,争创市级老年大学教学示范点,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争创二级敬老院。积极争取区域康养服务中心项目、“口袋”体育公园项目、健身中心项目、殡葬服务中心项目落地建设。深化双拥建设,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
二是扎实推进文卫工作。定期开展文物保护巡查、普查工作,加强对镇文化站的管理,做好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有效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持等政策。指导卫生院抓好全民预防健康体检工作及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做好传染病宣传及管控。持续巩固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创建成果。
三是不断提升教育质量。持续实施“教育强镇”行动,支持江门中学等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探索扩容提质中心镇幼儿园,新增普惠性幼儿园学位。积极支持江门中学、江门小学争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深入实施“四名”工程建设,扎实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助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抓好双莲小学顺利平稳过渡到中心校相关工作。
四、树牢底线思维,系统推进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屏障
一是全力守牢底线红线。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卫片执法,全力以赴完成县上下达的耕地恢复工作任务。全力推进环境保护治理,加强镇域水环境管理,持续筑牢永宁河水环境保护防线。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加强环境监测与执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行为,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是全力推进应急管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依法依规高效开展日常安全执法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安全检查整治闭环管理。加强全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作用,强化应急队伍建设。优化完善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探索片区联防联控,构建全方位、高效率的应急管理“江门样板”。
三是全力防范化解风险。完善排查、调解机制,切实化解群众纠纷。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服务管理,完善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台账,健全包保机制,防止因漏管、脱管导致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发生。完善信访处置流程,提升信访积案化解能力。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高标准、规范化运行。全面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扫黑除恶、打击电信诈骗、禁毒铲毒等工作,积极参与省级“平安乡镇”创建。持续拍摄“江门说法”系列视频,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立力争实现“五无”“一杜绝”目标。持续开展电信、金融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活动。
五、坚持党建赋能,砥砺奋进汇聚高质量发展磅礴力量
一是强化思想建设。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全面锤炼坚强党性。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建好管好用好江门宣传阵地,讲好新时代“古蜀盐道∙文韵江门”故事。
二是打造党建亮点。创新载体建强阵地,积极推进江门镇乡村振兴产研综合体和江门镇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发展教育基地建设,完成九江村、大元村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开展片区党员研学中心试点,打造古寨社区基层治理微党课,培育江门特色党建品牌。
三是培育选优干部。扎实开展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积极对接回引返乡人才,鼓励致富带头人加入村(社区)治理。突出政治标准,鲜明用人导向,深入实施新时代党员人才干部教育培训行动,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加快锻造“讲政治、能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门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江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总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江门镇中心小学校2.江门镇初级中学3.江门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其中江门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与江门镇行政单位合并编制预算。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门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门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7483.98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83.9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门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748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2.56万元,占64%;项目支出2721.41万元,占3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门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83.9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8.97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教育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83.9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3.8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党建工作、机关后勤、财税业务、组织宣传事务、统战事务等日常工作;国防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国防动员工作,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禁毒、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教育支出2602.83万元,用于中小学人员基本支出及公用支出等;科学技术支出3万元,用于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万元,用于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敬老院护理人员经费及劳保协理员补助等;卫生健康支出218.8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健康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支出;节能环保支出150万元用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城乡社区支出113.79万元用于社区运行经费、社区干部报酬、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农林水支出1554.42万元用于病虫害控制、农村社会事业、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等;交通运输支10.56万元,用于村邮站工作;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0万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39.68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万元用于安全生产经费、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门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83.9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18.97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3.89万元,占比18.49%;国防支出10万元占比0.13%;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占比0.13%;教育支出2602.83万元,占比34.78%;科学技术支出3万元占比0.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万元占比0.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96万元占比6.23%;卫生健康支出218.84万元占比2.92%;节能环保支出150万元占比2%;城乡社区支出113.79万元占比1.52%;农林水支出1554.42万元占比20.77%;交通运输支出10.56万元占比0.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0万元占比6.68%;住房保障支出339.68万元占比4.5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万元占比0.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功能科目 | 金额(万元) | 内容 | |||
201 | 01 | 04 | 人大会议 | 5.00 | 用于人大会议支出 |
201 | 01 | 06 | 人大监督 | 2.00 | 用于人大工作支出 |
201 | 01 | 07 |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 3.00 | 用于人大工作支出 |
201 | 01 | 08 | 代表工作 | 2.00 | 用于人大代表工作支出 |
201 | 03 | 01 | 行政运行 | 370.05 | 机关运行经费和机关干部工资津补贴 |
201 | 03 | 50 | 事业运行 | 391.04 | 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及事业机构运行经费 |
201 | 03 | 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550 | 机关运行经费 |
201 | 05 | 99 |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 3 | 用于开展统计工作 |
201 | 23 | 99 |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 2.80 | 用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10 | 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201 | 33 | 99 | 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 8 | 宣传工作经费 |
201 | 40 | 99 | 其他信访事务支出 | 37 | 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
203 | 06 | 07 | 民兵 | 6 | 民兵工作经费 |
203 | 06 | 99 | 其他国防动员支出 | 4.00 | 征兵工作经费 |
204 | 08 | 99 | 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 | 10.00 | 禁毒经费 |
205 | 02 | 01 | 学前教育 | 71.63 | 学前教育经费 |
205 | 02 | 02 | 小学教育 | 1564.38 | 小学教育经费 |
205 | 02 | 03 | 初中教育 | 966.82 | 初中教育经费 |
206 | 07 | 99 |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 3.00 | 科技扶贫支出 |
207 | 01 | 09 | 群众文化 | 48.00 | 群众文化支出 |
208 | 01 | 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10.00 | 用于社保支出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22.83 | 用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7.81 | 用作其他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08 | 09 | 99 |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 1.00 | 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行经费 |
208 | 10 | 02 | 老年福利 | 20.00 | 用于敬老院管理及护理人员经费 |
208 | 11 | 99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4.32 | 用于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工作补贴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2.14 | 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
210 | 11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47.77 | 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
210 | 11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6.92 | 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
210 | 99 | 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2.00 | 用于卫生健康 |
211 | 04 | 02 | 农村环境保护 | 150.00 |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垃圾清运支出 |
212 | 01 | 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13.79 | 用于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社区工作经费 |
213 | 01 | 08 | 病虫害控制 | 8.69 | 用于病虫害控制支出 |
213 | 01 | 11 |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 1.32 | 用于统计监测工作 |
213 | 01 | 26 | 农村社会事业 | 205.69 | 用于乡村振兴工作 |
213 | 01 | 99 |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 251.22 | 用于乡村振兴工作、预备费支出 |
213 | 02 | 34 |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 30.00 | 防灾减灾支出、森林防灭火支出 |
213 | 05 | 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66.77 | 农村公路养护经费 |
213 | 05 | 99 |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557.64 | 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经费、绩效考核等 |
213 | 07 | 05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433.07 | 村干部报酬、保险及村级组织运行经费支出 |
214 | 01 | 10 | 公路和运输安全 | 8.76 | 用于农村道路交通劝导员工作补贴 |
214 | 05 | 99 | 其他邮政业支出 | 1.80 | 用于村邮站支出 |
215 | 08 | 99 |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500.00 | 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128.33 | 机关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
224 | 01 | 06 | 安全监管 | 15.00 | 用于安全监管工作 |
224 | 01 | 08 | 应急救援 | 58.00 | 用于应急工作 |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门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62.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11.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金。
基本运转经费150.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门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门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江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变化。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工作检查、来访等。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下乡开展森林防火、禁毒铲毒、日常工作检查等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江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越野车(公务用车)1辆,垃圾清运车1辆,消防车1辆,综合执法仓棚式车1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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