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来啦!

来源: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8-01 16:14:3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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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来了

赶紧对照下方条件算清“养老账”

补缴政策适用范围

 2026121日前,年满60周岁未领取其他基本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可以在到龄当年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后,按规定从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026121日前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参保期间存在中断缴费的,可以补缴中断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2026121日前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每年正常缴费的,可以在年满60周岁当年提档补缴,自愿选择较高档次补缴费。

 现行补缴政策执行有效期截至2026年11月30日,今后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缴费档次与待遇测算

 城乡居保待遇构成=基础养老金(目前为163元)+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个月。

 补缴费均不享受政府补贴,个人缴费资金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在缴费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本息余额全部退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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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办理方式及风险提醒

 补缴请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或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咨询办理,代缴代办需谨慎,以防上当受骗


补缴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叙永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咨询电话:08306222578    0830-6222873

 叙永县2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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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养老留遗憾,及时缴费最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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