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拟对叙永县定峰茶业有限公司韦思华等2名同志符合遴选四川省返乡创业指导员条件的公示

来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1-28 20:10:42 【字体: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返乡创业指导员队伍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7号)文件精神,叙永县定峰茶业有限公司韦思华等2名同志符合四川省返乡创业指导员条件,现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30-6227045。



序号

姓  名

创办经济名称

备注

1

韦思华

叙永县定峰茶业有限公司


2

邬高兰

叙永县邬高林下种植专业合作社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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