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政府关于G321叙永县叙永至龙凤段改建工程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叙府地布〔2025〕3号
为满足公共利益和城市开发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G321叙永县叙永至龙凤段改建工程土地征收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叙永县叙永镇红星社区居民委员会,叙永镇红星社区1组、7组、8组,叙永镇银顶村5社,龙凤镇龙凤社区1组、2组、5组、6组,龙凤镇宝合村1社、2社、3社、5社,龙凤镇茨竹村5社,龙凤镇凤林村2社、3社、5社,龙凤镇文村村1社、2社、5社、6社等。具体范围、面积、地类、权属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G321叙永县叙永至龙凤段改建工程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月7日起,由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叙永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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