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核公示

来源:县文广旅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11-25 10:39:2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对泸州极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予以初审,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现予以公示。

名称:泸州极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叙永县叙永镇环城中路201号永宁汇8-1号第2层1、2、3、4号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吴科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中学、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或交通行走距离200米内,幼儿园周边100米范围内或交通行走距离100米内。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并不得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

(一)拟任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主要负责人存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情形的;

(二)拟任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主要负责人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人员的。

电话:0830-6241029

受理人姓名:张杰

地址: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4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邮编:646400



叙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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