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叙永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4日至12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1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0-6555909,电子信箱2604860567@qq.com。
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县民政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照反馈问题,及时召开县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抓实问题整改夯实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县民政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叙永县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围绕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16个问题,细化分解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由主要领导总牵头,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业务股室具体抓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县民政局党组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和质效,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机关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推进迟缓的股室(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精神上来,确保政令畅通。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中共叙永县民政局党组2025年“第一议题”学习清单》,计划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三是加强集体学习研讨。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相交流。四是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研究部署民政系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明确办公室牵头,机关党委配合,切实将学习教育与民政业务紧密结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改革。按照全县“1+2+3+N”养老发展布局,不断加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持续补齐县域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截至目前,已加快推进分水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已完成全县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县养老服务专业水平。印发《叙永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和运营的通知》,并指导乡镇全面完善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方案,持续提升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质效,规范“两中心”运营管理。二是加强困境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服务。切实发挥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阵地的功能作用,2024年以来,共开展关心关爱活动201场6264人次,走访困境儿童203人。完成4轮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指导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完成对辖区内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信息动态核实摸排和录入,已摸排核实录入留守儿童4455人,流动儿童2690人。叙永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成立首批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专家团队,将为困境儿童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的关爱与保护;购买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情感支持、心理关爱等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系列政策的宣传,提升家庭、学校、社区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成立联合专项检查组,开展为期一月的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养老院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检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电工对全县养老机构开展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强化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19场次,培训人员达到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张贴海报76张,播放警示教育片19场次;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应急演练19场次,参与演练的工作人员和老年人达到820人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对民政服务机构设施设备的投入,对老化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坚持每季度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并督促整改。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和村(居)务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对社会组织开展走访排查,并对社会组织问题进行收集分类并制定措施;严格落实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对长期不开展活动、不按时年检、内部管理混乱的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排查,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日常监管,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形式,了解社会组织运转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对违规行为及时介入并指导整改或依法处罚,减少“空壳”“僵尸”社会组织现象。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广泛宣传社会组织运行规范及相关政策,增强社会组织规范运作意识。建立社会救助村(居)务公开常态化督导机制,督促乡镇完善信息审核制度。加大村(居)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频次,规范社会救助标准、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公示内容,公示县、镇、村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村(居)务公开问题进行监督举报。五是推动慈善事业向社会化转变。健全慈善组织架构,依托民政政策引领,统筹协调、链接政企资源,汇聚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医疗单位及社工机构等力量参与慈善,吸纳有情怀、资源和热情的乡贤、企业家等参与慈善,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慈善格局;探索新募捐形式,突破传统“一日捐”局限,开展多样化线上募捐,降低参与门槛,吸引公众小额捐赠,开展“汇爱为驿·情暖橙心”项目网络募捐,完成慈善帮困助学活动;借助网络平台、主流媒体等渠道,加强慈善事业意义和成果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向善的氛围,努力在乡村振兴、扶贫帮困、助医助学助残等领域有效弥补政府政策救助的空白和短板。
3.关于“新形势下民生保障工作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做好高龄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建立信息比对制度,督促乡镇落实主体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加强对乡镇政策落实、数据比对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大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将政策宣讲到最小单元。印发高龄津贴政策应享尽享清理提示函,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确保做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二是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我县殡葬市场的实际物价水平、不同地域的经济差异以及丧葬基本流程所需成本等因素,重新规范特困人员丧葬补助费,印发《叙永县民政局关于做好特困人员丧葬补助费规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丧葬补助标准。全面清理全县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数据,建立问题台账,并督促指导乡镇对照存在问题逐一核查销号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要求加强监管,督促乡镇落实责任。三是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政策,拟建叙永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分管县领导带队到民政厅社会福利处、老龄处、救助处、养老处汇报叙永县民政系统项目储备情况,省级同意支持我县项目储备,要求加快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正在加快项目前期要件办理,持续推动叙永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落地。持续争取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站(点)项目,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为辖区精神障碍对象提供关心关爱。四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2010年10月1日起,乡镇婚姻登记权限已收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已配齐婚姻登记人脸识别的硬件设施,确保婚姻登记的准确性;开展婚姻登记员素质培训,增强婚姻登记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心,常态化广泛宣传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的严重危害,增强婚姻登记当事人依法登记的自觉性。全面完成2020年以前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录入,异常数据清理,为“全国通办”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4.关于“殡葬行业管理混乱,行业监督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管办分离。依托县殡仪馆建成投用契机,探索推动殡葬改革,在县殡仪馆运营管理中逐步实行政企分离、管营分离的监管模式。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加强行业监管,派驻下属殡葬服务站驻点监管县殡仪馆,督促殡仪馆日常运营,包括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规范服务行为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二是强化行业监管。健全监管内容和考核标准,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联合多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殡葬机构的经营场所、服务流程、财务账目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理顺殡仪企业管理体系。县九龙山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明确董事会、监事会职能职责,同步优化决策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所有“三重一大”决策均将提交公用建设集团支委会前置讨论后,再由子公司董事会决策。已将殡葬服务站由差额拨款单位调整为全额拨款单位,降低殡仪馆运营成本。四是规范服务和收费管理。开展惠民殡葬政策及殡葬服务热线96444宣传活动,促进广大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知晓度。同时推行《泸州市殡葬服务一本通》,促进殡葬服务机构规范运行。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优化服务项目后的项目收费价格进行调整,重新核定殡仪服务收费项目,按新收费标准执行并组织公示。五是督促殡仪企业加强内部管理。2024年12月12日起,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决策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清理并退回高温补贴、加班补贴、夜班补贴等钱物,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同时,建立完善的餐费扣除制度和流程,在职职工及殡葬服务站人员均已落实先刷卡后就餐。公司深入推进企业改革,优化公司机构、人员、管理机制,全面健全公司内部机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及采购制度等,修订完善24项管理制度并施行;加强高层培训,完成8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确保公司完成机构优化并实现扭亏为盈。
(5)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履行党组领导责任。加强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由党组集体讨论,按党组成员2/3通过决议。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规范党组会决策程序,制定《中共叙永县民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范围、程序和责任主体。针对资金、项目等重要议题,做好局党组会议前集体研究和讨论,确保党组会合法性和有效性。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抓好集体自学和个人自学等规定动作。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每次学习考勤签到,并由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学习会,规范会议记录,管理学习档案。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增强干部职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将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研究我局贯彻落实建议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传达学习;分管领导组织业务股室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季度研判分析会,重点围绕网络问政件、舆情信息等排查梳理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问题。三是建立叙永县民政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将初审、复审和终审环节进行定人定责定岗,并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微信公众号,加大对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
(7)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日常工作中常态化做好督促指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每年对班子成员至少开展一次书面约谈提醒。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局党组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民政局党风廉政风险点、薄弱环节、预防措施、落实“一岗双责”等情况,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写入党组分工文件,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写入每年的述职述廉报告;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开展一次约谈提醒,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开展一次谈话提醒,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分析谈话对象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确保谈话取得实效。四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局党组召开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身边违纪案例作为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内容之一,进行深入剖析检视,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干部职工的敬畏之心,严于律己,严格自律,确保不碰红线、不越底线。强化监督,敢于较真,依纪依规运用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用制度管人管事。
8.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探索实施政治监督项目任务清单化、督查常态化、发现问题台账化、线索移交规范化等举措,推动政治监督和各项监督协同贯通,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对政治监督项目任务及发现问题等实施清单化、台账化、规范化管理,实现政治监督和各项监督协同贯通。二是“嵌入式”参与驻在部门重点工作、重大事务监督,积极列席会议、检查约谈等强化监督,对单位班子领导、责任人员等落实谈话提醒,督促相关工作开展从严从实。三是指导驻在单位机关纪委梳理殡葬、社会福利等高风险领域,指导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对下属单位重点岗位、资金、项目等存在廉政风险环节进行排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意见,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四是提升自身建设,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大讲堂”等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等的学习理解运用,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提高线索成案率。
9.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明确要求党组会记录规范,做好记录后审核工作;常态化加强文稿审核把关,组织办公室人员共同学习公文错情通报,共同复盘办文、办会情况,全面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做好重大决策决议前分析研判工作,杜绝先实施后补会议记录行为。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对殡葬管理政策的学习,熟悉掌握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要求,切实提升行业部门的政策指导和业务能力,督导指导乡镇抓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避免出现事后整改类似问题。派驻下属殡葬服务站驻点监管县殡仪馆,对政策落实、服务收费等业务进行监管,积极发挥行业监管作用。严格按照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每季度联合开展对县域殡葬服务机构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火化证管理、安全生产等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0.关于“财务监管不够到位,内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内部审计制度。调整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制定内部审计计划,明确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分工等;对下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审计问题整改跟踪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下属事业单位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认识。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照以物对账、以账对物、账物相符的原则将未列入固定资产的办公用品作账务处理;按要求完成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县殡葬服务站结账处理,并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财务管理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三是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加强财务监管,严把财务审核流程,规范支出程序,严格执行附件资料不全不签批,无领导签批拒绝支付的制度要求。健全完善《叙永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健全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四是规范工会福利发放制度。对工会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组织工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和程序,严格支出管理,严格财务检查监督,坚持长期规范工会福利发放和财务核算。
1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对已经发放的补贴费用,及时全额退回。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按要求退回违规费用,要求加强财务审核把关,规范财经制度,并举一反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相关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财务管理能力,规范监督管理,依规支出、严格审签。
12.关于“部分工程项目及招投标管理缺失,风险控制有盲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要求,加强项目合同签订事前事后管理,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做好合同签订工作。加强对项目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约谈,要求代理机构在项目代理服务中要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制度,确保程序依法依规。二是加强在建项目管理,强化日常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对进度滞后项目,积极分析原因,制定加快推进建设措施,确保项目按时建成投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要求围绕项目开工情况、投资进度、要素保障等方面严格项目监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督促其加强项目结算过程的管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项目结算审核要求,确保审核结算资金合规合法。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调整政府采购监督小组,定期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采购流程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合同履行情况等。四是提升人员专业素养。定期组织采购人员、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参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授课,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13.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机制,党组书记严格落实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建作为机关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分管党建工作领导牵头做细做实党建工作;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由分管领导、机关党委书记结合退休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常态化督促指导,不断调动退休党支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的积极性。同时,机关党委书记对2025年度各党支部党员党费交纳情况进行把关,确保核算准确。机关党委书记带领相关人员对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张常态化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三是提高认识,注重实效。主要领导分别对分管领导和机关党支部、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党支部,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谈心谈话,突出重点,确保取得实效。
14.关于“支部工作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末前上党课。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党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党支部书记按要求上专题党课。二是严格按上级党组织党费收缴要求,认真核算党费,确保党费收缴有序、准确、管理严格、使用清晰,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要求着力从细节上抓好支部建设。三是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确保党员发展制度化、规范化。定期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四是结合实际制定2025年机关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按照支部手册填写要求,规范记录填写机关支部会议事项及会议内容,按时接受县直机关工委对支部手册的调阅。
1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规范干部讨论决定程序,党组会议严格落实“一人一议、逐个表态”规定,并指定专人作为党组会议记录员,负责党组会相关工作,对党组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核对。二是督促人事档案工作员每半年对人事档案材料规范整理、装盒和收纳存放,建立规范详实的选人用人工作档案卷宗,确保档案卷宗材料不错、不缺、不漏,以便今后对每一次的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复盘倒查,查找问题,落实责任。三是制定《叙永县民政局干部交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干部在同一岗位的任职时限并严格执行。全面梳理我局干部任职情况,建立县民政局干部信息台账,明确任现职务时间,落实专人进行动态更新,加强任职时间实时监测,确保干部定期轮换;召开党组会研究干部轮岗事宜,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5年或10年的干部进行交流调整。
16.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严格把关接待费用审核,做到手续完善、凭证齐全。组织开展职工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二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票据审查,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会计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劲头不松,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始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将整改后的巩固提升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一抓到底,紧盯不放,务求实。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风险漏洞,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一批制度机制,真正构建起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二)坚持从严治党,全面推动管党治党走深走实。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管党治党,强化政治监督,以建设清廉民政为目标,切实加强机关内部和下属单位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坚持成果导向,着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推进工作的具体成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民政会议部署,深化改革创新,着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奋力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持续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着力加强社会事务服务规范管理,着力推进社会福利水平提升,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推动叙永民政工作走深走实、再上新台阶。
中共叙永县民政局党组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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