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叙永生态环境局 关于集中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 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 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叙永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5-28 09:50:11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整治生态环境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相关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实施检查、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检查频次过高。

(二)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情况。(“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三)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权限实施强制措施;未依法履行案件移送程序实施“接力执法”;未经审批跨行政区划办案;未依法立案擅自开展异地执法;异地执法中存在的管辖交叉、权责不清等问题。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对市场主体实施非法管辖行为。

(四)趋利性执法问题。违反过罚相当原则擅自增设罚款项目或提高处罚标准;以罚代管不履行教育整改职责;针对特定行业实施选择性执法。违规设定罚没指标与考核挂钩;利用执法权实施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职务违法行为。

(五)乱收费问题。重点整治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  

(六)乱罚款问题。重点整治针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

(七)乱检查问题。重点整治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

(八)乱查封问题。重点整治无审批手续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

(九)其他违规问题线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反映强烈的其他行政执法违规问题线索。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

三、线索受理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相关执法突出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投诉反映。

受理单位:泸州市叙永生态环境局。

地址:叙永县叙永镇环城南路948号,邮编:646400。

受理人员:刘世伟、罗宁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电话:0830-6222368

邮箱:24248540@qq.com。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对各类信息严格保密。请确保提供的线索真实可靠,反映问题清楚具体,包括涉及的部门、单位、人员及具体行为等,如有相关证据材料可一并提交。

(二)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属于本次受理举报投诉的范围。

(三)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理,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

泸州市叙永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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