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叙永县麻城镇委员会 叙永县麻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中共叙永县委员会、叙永县人民政府:
2025年,麻城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对照《叙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叙永县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提升年行动清单》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扎实推进法治乡镇培育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武装,夯实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物,全年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4次,会前学法20余次,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不断提升党政班子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拓宽宣传渠道。以“法律六进”为抓手,结合苗族踩山节、赶场日等重要节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全年开展专题宣传4次,受教育群众达2600余人。三是健全普法队伍。制定《麻城镇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明确各部门普法职责,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重点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8户、“法治带头人”8人、“法律明白人”56人(本年度新增18人),形成全民参与普法的良好格局。
(二)聚焦普法惠民,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水平
一是筑牢宪法权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青少年“关键群体”和人民群众“绝对多数”,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11幅,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持续深化“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成效。二是丰富普法载体。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主题宣传活动20余次,利用信用社、卫生院等场所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标语,开辟镇、村两级法治宣传栏10个,张贴禁毒广告牌2幅、悬挂横幅及书写石灰标语5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次。三是优化法律服务。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每月驻村服务不少于1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依托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平台,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流程
一是严格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科学合法。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梳理执法事项清单,健全执法投诉举报机制。三是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财政预算、民生保障、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四)深化治理创新,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镇、村、社三级调解格局,设立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41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在寨和村建立“石榴籽”调解室,推进少数民族村调解阵地全覆盖。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10次,发现矛盾纠纷40件,预防5件,调处矛盾纠纷35件,调解成功率100%,线上平台录入率100%。二是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实现7个村1个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并公开公示,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加强村级权力监督。深化网格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将重大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三是打造特色法治阵地。依托寨和村“川南苗族踩山节”传习基地和麻线堡社区法治教育宣传基地,结合苗族传统节日和逢农历“2、5、8”赶集习俗,开展特色法治宣传,提升“拉婚故里·幸福苗场”文旅品牌法治内涵。四是强化平安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打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应急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治理;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加强特殊群体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服务。
二、《叙永县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提升年行动清单》相关任务完成情况
2025年,我镇严格对照《叙永县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提升年行动清单》各项任务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任务
已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2场,覆盖镇村干部150余人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六进”宣传4次,受教育群众2600余人,超额完成年度宣传覆盖任务。(二)普法责任制落实任务
制定并印发《麻城镇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明确各部门普法职责,组建20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完成“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4次,培训人数80余人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8户,符合年度培育标准。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任务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次,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随机抽查、公示,完成年度监管任务。
(四)基层治理法治化任务
实现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并公示,建立村级议事协商机制8个,推进村级事务公开40余条;建成寨和村“石榴籽”调解室和麻线堡社区法治教育基地,完成特色法治阵地建设任务。
(五)矛盾纠纷化解任务
构建三级调解格局,全年调处矛盾纠纷35件,调解成功率100%,线上平台录入率100%,完成年度矛盾化解目标;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410次,预防矛盾纠纷5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六)任务完成特点
一是任务推进有序。建立“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工作机制,将行动清单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定期召开推进会,确保任务稳步推进。二是特色亮点突出。结合我镇苗族聚居特色,打造“拉婚故里·幸福苗场”民族法治建设点位,将法治宣传与民族文化深度融合,形成独具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三是群众反响良好。通过开展精准普法、优化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升,依法维权能力显著增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满意度达95%以上。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叙永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叙永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清单》要求,切实扛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统筹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全年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4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带头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带头开展自学,熟读精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三是强化督促督办。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年亲自督办重大矛盾纠纷调解案件1件,督促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普法宣传等工作10余次。四是纳入述职考核。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推动各级干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是完善领导体系。调整充实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明确党政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党政领导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矛盾化解等工作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聘请法律顾问1名,加强镇村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法治工作队伍专业能力。四是夯实阵地建设。投入资金打造寨和村民族法治建设点位和麻线堡社区法治教育宣传基地,完善镇、村两级法治宣传栏和法律服务工作室,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阵地支撑。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全民法治素养有待提升,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仍存在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现象,尤其是留守老人、妇女等群体法治意识提升较慢;二是普法工作开展不均衡,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留守群体普法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理想,偏远行政村“进村入户”普法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三是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特色普法活动不足,新媒体普法运用不够充分,法治阵地辐射效应未充分发挥;四是行政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五是法治建设保障力度不足,法治工作经费投入有限,制约了法治阵地升级、普法活动开展和队伍培训等工作。
五、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针对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制定专项普法计划,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利用微信群、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精准普法。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等队伍作用,开展常态化普法活动。结合苗族传统节日和赶场日,开展特色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普法实效。
(二)狠抓任务落实,巩固提升法治建设成效
对照《叙永县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提升年行动清单》工作任务,提前谋划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三)优化特色法治阵地,增强示范引领效应
一是提升寨和村民族法治建设点位品质。深挖“黄苗文化”内涵,用好“川南苗族踩山节”传习基地和村史馆,增设法治宣传栏,张贴“泸小法”普法海报,在苗族传统节日期间开展特色法治宣传,发放普法礼品。依托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聚焦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针对性法律服务。二是强化麻线堡社区法治教育宣传基地功能。结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法治讲座、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及时更新宣传资料,提升普法实效。
(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石榴籽”调解工作模式,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规范村级议事协商程序,推进村级事务公开透明,加强村级权力监督。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志愿服务激励保障制度,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五)强化队伍建设和保障,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加强镇村干部和法治工作队伍法治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和业务交流,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加大法治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法治阵地建设、普法活动开展、队伍培训等工作需求。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绩效考核核心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叙永县麻城镇委员会 叙永县麻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