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04230/2025-000029 公文种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叙永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12-31 发布日期: 2025-12-31
文号: 叙府规〔2025〕9号 有效性: 有效

叙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来源:叙永县水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12-31 17:59:05 【字体:

   叙府规〔2025〕9号


叙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要求,划定了叙永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划定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斑1451个,总面积74059.79公顷,涉及全县23个乡镇,图斑土地利用类型均为林地、草地、裸土地(具体图斑分布信息详见附件

二、禁止在划定范围内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划定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县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由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公告。

附件:1.叙永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初步划定成果表

          2.叙永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附件1叙永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初步划定成果表.docx

附图2叙永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pdf

叙永县人民政府 

202512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