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深化“0证明城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4-21 14:45:14 【字体: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深化“0证明城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84 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深化“0 证明城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19的精神要求,进一步优化办事方式深化和巩固我“0证明城市”创建成效,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84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深化“0 证明城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19的文件要求,拟在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主要内容

《通知》正文分为六个部分,包括了:

一是全面梳理证明事项取消方式。包括以叙永县证明材料取消清单为基础,结合省政府公布的《四川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批目录》及各部门上级已明确要求采取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等进行对照清理,逐项研究论证。

二是明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包括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外,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三是规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包括科学编制工作规程,进一步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证明事项告知书、承诺书格式文本,依法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和通报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在 2021 年 430日前完成告知承诺书模板编制、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及时在办公场所、办事窗口等公共平台、场所更新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完善。

四是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核查机制。包括强化核查手段,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各部门可以通过信息共享、部门间协查或者部门自行调查的方式进行核查,相关协查单位要及时配合完善。实现告知承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告知承诺书公示制度。

五是强化组织领导。包括各部门确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推进、任务落实到经办人员的工作机制,建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和目标(绩效)考评内容,明确合理容错机制。

六是加强舆论宣传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以及级各部门要以公众号、网站、电视台、新媒体等为载体,开通专栏,进行专题报道。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宣传本单位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工作,形成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典型经验及做法,示范带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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