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工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的 政策解读
叙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划定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工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的
政策解读
隆黄铁路隆叙段扩能改造工程是省市重点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发改铁机综合〔2021〕117号)正式批复项目初步设计。
按照《泸州市高速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及时划定并公告隆黄铁路隆叙段扩能改造工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知》(泸市高铁办〔2021〕24号)的要求,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新建、改建铁路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应当自铁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划定并公告。隆叙宜铁路公司已同设计单位、市级相关部门论证,提供各区县安全保护区划定范围。经核实后,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范。因此,本通告根据隆叙宜铁路公司提供的安全保护区划定范围,划定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工程铁路线路在我县境内的安全保护区。
叙永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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