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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3-05 | ||
| 文号: | 有效性: | 无效 | |||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落实叙永县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落实叙永县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推进《叙永县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特制定《规范落实叙永县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落实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的办法和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五级”工作责任。“五级”工作责任是指主要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推动、带头执行;分管领导落实具体领导责任,对标对表、狠抓落实;牵头股室落实组织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常态推进;各股室(中心)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担责;各领导干部职工落实首问责任,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二是全面落实“三覆盖、四个一”工作要求。“三覆盖”是指在实行层级上,各乡镇、县级部门全覆盖;在实行区域上,各级行政机关的各股室、窗口、办事机构全覆盖;在实行人员上,各乡镇、部门所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四个一”是指制好1个方案、定好1个岗位、设好1块岗牌、用好1本台账。
三是常态化落实“三个”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二是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三是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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