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文种类: | 解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发布日期: | 2023-08-08 | |
| 文号: | 有效性: | 无效 | |||
叙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通告》政策解读
《叙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解决好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必须守住耕地这个根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总理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非粮化”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实际起草了本通告。
二、主要政策依据
(一)《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
(三)《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三、主要内容
(一)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切实做到“六个严禁”;
(二)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落实“四个严禁”;
(三)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做到“八个不准”;
(四)严禁耕地撂荒,坚决保持土地农业用途;
(五)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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