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文种类: | 解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发布日期: | 2024-04-26 | |
| 文号: | 有效性: | 无效 | |||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5、《关于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24〕23号)
6、《关于做好2024年度泸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泸市消安办〔2023〕16号)
二、主要内容
一是确定了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60家;
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各乡镇、各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是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定期组织召开重点单位会议,定期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五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重点监管对象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抓好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解读机关
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解读人:郭孝云 联系电话:0830-65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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