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文种类: | 解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12-09 | ||
| 文号: | 有效性: | 无效 | |||
《叙永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4—2035年)》的政策解读
《叙永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4—2035年)》的政策解读
叙永县人民政府公开印发了《叙永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文件要求,《规划》编制及实施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申报、建设、复核的重要依据。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规划》。
二、办理过程
按照工作安排,《规划》自2024年8月启动编制。已于2024年9月、2025年5月分别征求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组织有关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评审。2025年7月17日,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挂网公示一个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定位
《规划》是叙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指引和总纲,对明确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宏观战略、确定生态文明建设任务部署、建立健全生态文明体系等方面将发挥指导性、纲领性作用。
(二)规划年限
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基准年为2023年,分为三个阶段:近期即达标期(2024—2026年),中期即巩固提升期(2027—2030年),远期即提质增效期(2031—2035年)。
(三)规划目标
达标期(2024—2026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全面达标,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生态制度与保障机制基本完善;生态经济持续发展壮大,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资源能源实现节约高效循环利用;生态安全防线得到进一步筑牢,水土流失、石漠化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城乡人居环境稳步提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持续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城镇新建建筑比例持续上升,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并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文明观念意识逐步深化。
巩固提升期(2027—2030年):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确保各项要求稳定达到并优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环境质量稳定保持优良,空间布局更加合理,生态制度持续优化,公共服务、城乡环境、城镇品质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旅、生态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工业得到优化发展,生态价值转化途径基本畅通,生态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生态文化更加丰富,基本建成低碳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现代化叙永。
提质增效期(2031—2035年):生态文明建设硕果累累,赤水河流域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绿色低碳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建成,生态文化与红色、美食文化融合发展,更加繁荣昌盛,自然生态生机勃发、开放协同共进、繁荣幸福健康、山水人城和谐的“康养竹乡画稿叙永”美丽画卷基本形成。
(四)规划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规划总则、健全目标责任体系,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优化生态安全体系,筑牢赤水河流域生态屏障、壮大生态经济体系,擦亮“康养竹乡画稿叙永”名片、完善生态文化体系,融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章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聚焦高水平环境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重点工程和投资估算、保障措施等九个章节。《规划》从目标责任体系、生态安全体系、生态经济、生态文化体系、生态制度体系等五方面,结合叙永实际,建立指标体系。
(五)效益分析
生态效益:通过动植物物种保护、植被恢复、森林建设、水土流失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态管护能力建设,叙永县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水质净化功能不断增强,生态防护体系逐步完善。经济效益:全社会的能源、水资源等资源的消耗在资源减量使用、循环使用和回收再利用过程中得到显著降低,全面促进经济增长。社会效益:通过生态文明教育和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践,叙永县居民生态文明意识逐步增强,低碳、安全、宜居、和谐、高效的生态文明城市将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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