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叙永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叙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叙永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
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叙永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叙永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
工作分工
县 长 王一米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常务副县长 冯 健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国资、金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府督查、目标绩效、重点项目建设、粮食物资、机关事务、信息公开、统筹园区发展、信访综合协调、地震地质灾害防救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目标办)、县发展改革局(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国有资产金融工作局(金融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监委、县人武部、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叙永调查队、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银监办、人民银行叙永支行和金融保险机构
副县长 陶旭峰
负责东西部帮扶协作工作。
协助冯健常务副县长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其他相关工作。
副县长 温国平
负责司法、社会稳定、信访等工作。领导县公安局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单位。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警中队等单位。
副县长 王 羽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妇女儿童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等单位。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文联、县红十字会等单位。
副县长 彭 羽
负责民族宗教、台务、侨务、民政、水务、农业和农村、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林业竹业、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气象、烤烟、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供销、国防动员、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分管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局(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竹业局、县供销社等单位。
联系县气象局、县残联、县烟草专卖局、县扶贫基金会等单位。
副县长 欧 翔
负责中国电科集团帮扶项目工作。
协助谢伟副县长负责工业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及其相关工作。
副县长 冉 浩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人民防空等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县人防办等单位
联系泸州市叙永生态环境局、市交通执法七大队、邮政、供水和供气企业等单位。
副县长 谢 伟
负责工业经济、酒业发展和数字经济、科技、招商引资、园区建设、信息化建设、经济合作和外事、商贸物流、政务和非公经济、公共资源交易、通讯、电力、生产事故防范处置等工作。
分管县经济商务科学技术局、县行政审批局、园区管委会、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安办等单位。
联系县外事办、县总工会、县科协、县工商联、通讯、电力企业。
县政府领导对分管联系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党风廉政建设和环境保护负责。
县政府领导外出,或因时间冲突不能参加有关会议时,实行工作代理制。
具体代理为:王一米同志、冯健同志和陶旭峰同志相互代理,温国平同志、彭羽同志和谢伟同志相互代理,王羽同志、欧翔同志和冉浩同志相互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确定代理人。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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