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叙永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叙府办发〔2022〕9号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叙永县
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的《叙永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叙永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泸州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2〕37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叙永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概况
叙永县地处四川盆地南缘向云贵高原过渡地带,地形起伏较大,山高谷深,地质构造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区。截至5月,全县共有地灾点38处,其中滑坡29处、崩塌7处、地面塌陷2处,共威胁234户962人。
二、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致灾因素分析
1.地质环境脆弱。叙永县属盆缘山地地貌。地势由北向南逐渐升高。地层岩性复杂,断裂构造发育。
2.极端气候事件频发。根据气候资料,近年全县气候异常复杂,极端天气增多,局部强降雨频繁出现,各地降雨量严重分布不均。2021年,全县共出现强降雨天气过程10次(含3次区域性暴雨),局地短时降雨量大,强降雨次数多。
3.周围地震频繁发生。近年来,我县及周边地震都呈比较活跃状态,2019年宜宾长宁县发生6.0级地震,2021年泸县发生6.0级地震,地震后直接导致了岩土体破碎,影响坡体稳定性,受地震影响,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
4.人为工程活动导致防灾压力剧增。全县城镇建设速度加快,铁路、高速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页岩气开采等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对地质环境扰动加剧,工程建设本身引发和遭受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
(二)降雨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2年汛期,叙永县低海拔地区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340.0~507.6毫米)偏少1~2成,高海拔山区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247.2~404.3毫米)偏少1成,区域性暴雨在5月下旬中后期开始出现,有4~5次区域性暴雨过程,南部山区在强降水集中时段,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较高。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汛期全县地质灾害仍将呈高发、多发、频发态势,尤其是南面山区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我县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每年5月-9月降雨集中时段,降雨为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坡度小于15°的地区,地层相对稳定,除前缘有较大沟谷切割地区外地质灾害不发育。坡度为15°~40°的斜坡地带,多发育滑坡类地质灾害,特别在软弱岩层形成的20°~30°斜坡地带,有利于松散物质的形成堆积,易于形成剪切滑动面,是滑坡的主要发生区。坡度大于40°的地区,为崩塌(危岩)的主要发育区。农村分散切坡建房开挖容易诱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5月-9月),期间降雨集中,地质灾害显著增加,须高度防范。工程建设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应以整个工程建设期为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治区域
1.地质灾害隐患点:全县共有地灾点38处,其中滑坡29处、崩塌7处、地面塌陷2处,共威胁234户962人。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地质灾害风险高、威胁群众多,需严格按照地灾专职监测的要求加强监测,高度防范。
2.地质灾害中、高风险区:全县地质灾害高风险区8个(叙永镇3个、落卜镇3个、两河镇1个、黄坭镇1个),面积2.325km²,占全县总面积的0.078%;全县地质灾害中风险区82个,分布在除马岭镇外的22个乡镇,面积为451.923km²,占全县总面积的15.196%,威胁群众约15万人,威胁财产约141亿元。地质灾害中、高风险区威胁人数多、分布区域广,易发生地质灾害,要加强监测、高度防范,并探索建立风险区管控机制。
(三)重点防治对象
1.城市规划区:城镇规划区工程建设,受开挖切坡、填方等工程活动影响,容易诱发滑坡、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2.交通沿线:我县山区公路、铁路交通沿线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也是防灾重点。
3.居民聚居点:处于深丘和中低山区斜坡、陡崖下及沟口、泥石流堆积扇的居民聚居点是地质灾害的易发区。
4.风景旅游区。
5.中低山区学校:处于深丘或低山斜坡区的学校属重点防范区。
6.矿山开采区:主要包括井工开采矿山易引发地面开裂、沉降地质灾害;露天开采矿山易引发滑坡地质灾害。
7.在建工程项目:页岩气开采区、叙镇铁路等在建工程项目及其周边区域易发生地质灾害。
8.各类弃土场。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全面压紧压实防灾责任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铆紧“县乡村组点”防灾责任链条,将防灾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位,落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村(社、点)一线处置工作责任和包保责任制度。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党政负责人、村社干部、专职监测员的防灾责任,及时将因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人员调整更新的防灾人员纳入防灾责任体系,并加强各级防灾责任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不断档、信息预警不脱节。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编印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要梳理形成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健全责任考核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点到人,坚决防止出现责任空档、死角和盲区。
(二)全力推进全域综合整治
要全面统筹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定的各项任务,通过财政直接投资、一般债券融资、引进社会资金等多元化投入方式,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加快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搬迁治理等重点任务实施,今年内全县消除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2处为50人以上地灾隐患点,减少威胁人数411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扎实开展隐患风险排查
要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贯穿于汛前、汛中、汛后,坚持乡镇村社排查、县级核查,充分发挥专业地勘队伍技术力量,用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的成果,加强卫星综合遥感识别、无人机航摄等新技术、新装备的运用,全覆盖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本行业本领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农村房屋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在建工程及工棚营地等部位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不留盲区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入库,逐一落实防灾预案和防范措施,逐点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落实监测预警、主动避让、工程治理等措施。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新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应急)方案 、落实防灾责任人、开展演练培训及进行巡查等。
(四)着力加强综合监测预警
扎实推进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工作,对危险性较大的隐患点至少落实2名专职监测员,完善监测员遴选、培训、考核、激励制度及动态调整机制,于汛前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信息,加强监测员管理,确保履职到位。坚持人防、技防并重,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和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做到同步高效运行并有效衔接,互为补充。加强专业监测设备更新维护,定期开展巡查巡检,动态优化预警模型和预警阈值,提升监测预警时效性和精准度,切实发挥防灾功效。要加大地质灾害智防应用程序(APP) 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互联系统的使用。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气象、水务等部门要坚持动态会商,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制作发布等级预报产品,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行业负责”的原则做好辖区和行业领域内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响应指引,按要求开展分级预警,推动形成预警响应闭环管理。
(五)严格执行避让管控措施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将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三避让”原则作为预警响应和预防地质灾害的刚性要求落实到位。要坚决落实“三个紧急撤离”,在降雨来临前,发现成灾迹象及风险研判不准确时,坚决果断提前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撤离和妥善安置,并加强撤离人员管控,做到“不安全,不返回”,严防人员擅自回流造成伤亡。对于“空心村”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要落实“一对一”避险转移帮扶措施,坚决防止出现工作死角。要充分发挥党员、团员、基层干部、民兵、驻村帮扶干部、志愿者等骨干力量作用,积极推广“村组组织领导+监测员巡查预警+骨干群众参与+接帮户支持+受帮户配合”五位一体的结对帮扶避险措施,持续补强基层防灾短板,确保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受威胁群众撤得快、安得稳、有保障。
(六)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乡镇要对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快完善本辖区预案体系,提高预案实用性和针对性。要统筹专业力量开展实战化避险演练,重点提升夜间、断路断电断网“三断”等特殊条件下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在主汛期前每个隐患点至少在白天、夜间分别开展一场演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在主汛期前组织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矿山企业工作人员和风景旅游区管理人员等开展实战演练,切实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其中,在建工程项目至少在白天、夜间分别开展一场地灾应急与救援演练。要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在岗带班、专人值守、24小时值班值守、灾险情速报制度,确保处置应对高效、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财、物等投入到位,切实解决地质灾害集中排查、专业监测、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和应急排危除险等经费,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财政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筹措体系,保障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作及时高效进行。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力量建设,进一步充实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力量,要按相关要求落实好汛期驻守督导队伍,为地质灾害防治、隐患排查、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要提高应急物资储备和技术装备保障能力,落实专人开展日常维护,及时进行更新,确保拿得出,用得上。
(七)健全联防联控协调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地质灾害防治”“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要求,做好本级地质灾害指挥议事协调机构人员调整更新,压紧压实部门防灾职责。要充分发挥各级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协同防灾作用,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气象、水务等部门(单位)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协调联动,增强防灾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做好威胁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户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要结合省、市预案,抓紧修订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县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预测预报、联测联报,全覆盖、多频次、高精度发布预测、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局要发挥好抢险救灾处置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国资金融局要加强在叙各级国有企业地质灾害防治的检查指导,特别要强化国有煤矿开采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整治、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地质灾害治理的责任,做好县属国有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公路,特别是在建公路沿线危及交通设施和通行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做好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水务局负责做好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在建市政公用设施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市政环卫设施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经济商务科学技术局负责做好工业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避免因生产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及周边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力建设项目生产生活场所和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发展改革局、叙永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在建工程项目和工棚营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排危除险工作。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做到各司其职、联防联动、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八)持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信用监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系统治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加快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成功避险奖励等办法,持续夯实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制度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用好地质灾害防治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和宣传教育片,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浅显易懂的方式,通过多种方式、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识灾防灾避灾的宣传培训,确保对辖区相关部门(责任单位)、乡镇村社干部、监测员及受威胁群众、项目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等进行全覆盖的防灾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全社会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县上将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各部门责任落实、工作纪律、贯彻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把问题整改到位。对因预警信息发布传递不及时、巡查不到位、预案不落实、应急措施不到位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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