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叙府办函〔2023〕16号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临床用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用血及血液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一)全县动员献血者参加无偿献血4343人次以上(一次献血200毫升为1人次),献血量86.86万毫升。
(二)全县临床用血100%来自于自愿无偿献血,千人口献血率达12.5‰,固定献血者比例达50%以上。
(三)全县无偿献血量满足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要,确保采供血量平衡。
二、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本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该项工作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
作结合起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和预约安排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各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保障我县临床用血需要。县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认真落实无偿献血的动员、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每年的计划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二)保障激励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无偿献血工作责任,动员和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参加献血,并为其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无偿献血的公民,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公民献血后,可休假3天,所在单位应视为出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叙永县2023年度无偿献血指导计划表(附件1)和叙永县2023年度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组织献血,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确保无偿献血工作有序进行。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在校师生带头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做表率。
(三)加强协同配合
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宣传部门要加强无偿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充分运用多媒体平台,多种形式宣传无偿献血理念,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无私奉献和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充分利用各类平面媒体,在交通工具及主要路段、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设置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牌或知识宣传栏。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要把无偿献血宣传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促进血液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提高公众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国网叙永供电公司等部门要为设置临时献血点、停靠献血车提供方便。县红十字会要积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稳定和扩大无偿献血队伍。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和表彰奖励工作。
(四)保障血液安全
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血液管理监督,建立合理用血评价机制,把各医疗机构用血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强化科学用血培训,推广合理用血,实现用血精准化,有效节约血液资源。采供血机构要抓好自身质量管理的同时,发挥好对临床医疗机构安全用血的业务指导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督查,以保障血液安全。
三、其他事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无偿献血工作,及时与县献血办对接,确保献血工作的顺利实施。献血任务完成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将献血名单发送至县献血办。
联系人:卢洪干,联系电话:18308312496;
邮箱:1432699113@qq.com。
附件:1.叙永县2023年度无偿献血指导计划表
2.叙永县2023年度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
3.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
附件1
叙永县2023年度无偿献血指导计划表
单 位 | 招募 人次 | 单 位 | 招募 人次 | 单 位 | 招募 人次 |
县纪委监委机关 | 7 | 县法院 | 13 | 县检察院 | 8 |
县委办公室 | 6 |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3 | 县政府办公室 | 6 |
县政协办公室 | 2 | 县人武部 | 10 | 县委组织部 | 8 |
县委宣传部 | 3 | 县委统战部 | 3 | 县委政法委 | 4 |
县委编办 | 2 | 县直机关工委 | 1 | 县委巡察办 | 2 |
县委党校 | 3 | 县档案馆 | 2 | 县融媒体中心 | 6 |
县发展改革局 | 7 | 县经济商务科学 技术局 | 8 | 县教育体育局 (含县级直属学校) | 35 |
县公安局 | 21 | 县民政局 | 9 | 县司法局 | 8 |
县财政局 | 12 | 县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 13 | 县自然资源 规划局 | 13 |
县住房城乡 建设局 | 10 | 县交通运输局 | 13 | 县水务局 | 10 |
县农业农村局 | 23 |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 9 | 县卫生健康局 (含县级医疗机构) | 42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3 | 县应急局 | 10 | 县审计局 | 5 |
县市场监管局 | 19 | 县统计局 | 5 | 县乡村振兴局 | 4 |
县信访局 | 3 | 县国有资产金融 工作局 | 1 | 县林业竹业局 | 8 |
县行政审批局 | 3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0 | 县医保局 | 7 |
县供销社 | 3 | 县经济园区管委会 | 4 | 县总工会 | 2 |
团县委 | 1 | 县妇联 | 1 | 县科协 | 1 |
县残联 | 1 | 县红十字会 | 1 | 县工商联 | 1 |
县投资促进中心 | 2 | 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 2 | 县金融服务中心 | 4 |
县粮食物资储备 中心 | 2 | 县旅游发展服务 中心 | 1 | 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2 |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 2 | 县生态环境局 | 6 | 县税务局 | 18 |
县气象局 | 1 | 叙永调查队 | 1 | 人行叙永支行 | 8 |
农发行叙永支行 | 5 | 工行叙永支行 | 10 | 农行叙永支行 | 8 |
建行叙永支行 | 8 | 泸州银行叙永支行 | 6 | 叙永农商行 | 12 |
邮政储蓄银行叙永支行 | 6 | 县人保财险公司 | 18 | 县人寿保险公司 | 20 |
县中华保险公司 | 20 | 县供电公司 | 12 | 县电信公司 | 20 |
县移动公司 | 19 | 县联通公司 | 18 | 叙兴集团 | 24 |
叙永镇 | 283 | 赤水镇 | 157 | 正东镇 | 153 |
分水镇 | 161 | 摩尼镇 | 214 | 江门镇 | 180 |
两河镇 | 168 | 水尾镇 | 181 | 马岭镇 | 164 |
龙凤镇 | 220 | 后山镇 | 136 | 黄坭镇 | 137 |
大石镇 | 162 | 麻城镇 | 132 | 向林镇 | 151 |
天池镇 | 151 | 观兴镇 | 136 | 落卜镇 | 145 |
石厢子彝族乡 | 122 | 水潦彝族乡 | 131 | 合乐苗族乡 | 126 |
白腊苗族乡 | 136 | 枧槽苗族乡 | 127 | ||
合计 | 4343人次 | ||||
备注:用血量1个单位为200毫升全血制备;献血200毫升为1人次。
附件2
叙永县2023年度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
献血时间 | 献血单位 |
2023年2月 | 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
2023年3月 | 后山镇、白腊苗族乡 |
2023年4月 | 大石镇、水尾镇、县级医疗机构 |
2023年5月 | 龙凤镇、天池镇、枧槽苗族乡 |
2023年6月 | 赤水镇、麻城镇、合乐苗族乡 |
2023年7月 | 正东镇、观兴镇、水潦彝族乡 |
2023年8月 | 两河镇、黄坭镇 |
2023年9月 | 叙永镇、摩尼镇 |
2023年10月 | 分水镇、落卜镇 |
2023年11月 | 向林镇、石厢子彝族乡 |
2023年12月 | 江门镇、马岭镇 |
备注:县级部门(包括其下属单位)按照员工总数的20%进行组织。人数达到40人以上的,可联系县献血办上门采血,40人以下的县级部门(包括其下属单位)每周六自行组织到春秋祠广场献血点献血。各乡镇如需调整献血时间,可提前1周与县献血办对接。
附件3
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一、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不宜献血,请勿参加体检。已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体重:女<45公斤,男<50公斤;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肿瘤病人;年龄<18周岁或>55周岁人员;妇女经期等。
二、献血前请清淡饮食,不能空腹献血,不吃高脂肪和高蛋白食品,献血前一天保持充足睡眠,不饮酒。
三、献血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否则不能献血。
四、我县固定献血点地点及开放时间。
叙永县春秋祠广场门口,每周星期六9: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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