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叙永县“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叙府办发〔2023〕12号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叙永县“十四五”公共法律
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叙永县“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叙永县“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22
目 录
前 言……………………………………………………………………………1
第一章 规划背景……………………………………………………………2
第一节 发展基础……………………………..……….….…2
第二节 面临形势………………………………….…….… 3
第二章 总体要求………………………………….…….………. 4
第一节 指导思想………………………………………….. 4
第二节 基本原则………………………………………….. 4
第三节 主要目标………………………………………….. 5
第三章 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6
第一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 6
第二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7
第三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7
第四节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8
第五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建设…………......8
第四章 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9
第一节 提升普法工作质效………………………….…..…9
第二节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12第三节 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13
第四节 优化律师法律服务………………………..….……14
第五节 拓展公证服务业务领域………………………...…15
第六节 推进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16
第七节 规范基层法律服务………………………….…..…17
第八节 服务基层依法治理………………………….......…18
第五章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19
第一节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区域协调发展……….…......…19
第二节 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20
第三节 助力打造酒城公共法律服务高地...........................21
第六章 加强组织保障……………………………….…………22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22
第二节 增强统筹协调…………………………………...…22
第三节 落实经费保障…………………………………...…22
第四节 注重人才建设…………………………………...…23
第五节 强化监测评估…………………………..….………23
前 言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泸州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先后发布,围绕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打造高能级公共法律服务业态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明确新形势下叙永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和工作思路,根据《叙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中共叙永县委办公室、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实体平台建设逐步完善,热线咨询数量不断增长,网络平台服务稳步提升。全县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2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254个,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全覆盖。2022年,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0件、解答法律咨询2001人次,办理公证、鉴定案件1832件。
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律师行业发展迅速,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活力增强,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2022年全县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11家,法律服务人员98人,年均办理案件4000余件。人民调解组织304个,人民调解员1552名,年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
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年均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380余场(次),受众达10万余人。截至2022年底,全县共设立各类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角)300个,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20个。法律援助提质增效,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件,提供法律援助咨询2100人次。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调解、公证“最多跑一次”等改革试点取得良好成效。“北极星”“永宁港湾”“拓荒牛”等一批优秀普法品牌不断涌现。
“十三五”时期,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个别乡镇和部门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识还不到位,部门协同机制尚未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普及不够,技术服务有待提升,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不丰富,服务精准性有待提高。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深刻复杂变化的发展环境对公共法律服务作用发挥提出新要求。我国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社会治理风险挑战增多,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到2025年,叙永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力争实现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高于泸州市平均水平一个百分点左右,加快建成川滇黔结合部泸州南向拓展的区域中心城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向通道重要支点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产品及重要资源供给地。随着这一目标的逐步实现,叙永人民生活水平必将实现新跨越,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需求也将日益增长,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更加充分、优质、便捷。
广泛应用新技术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提供新支撑。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技术不断涌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加快,有效提升精准服务、主动响应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有利于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全业务、全时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加和优化服务供给,稳步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为叙永加快建成川滇黔结合部泸州南向拓展的区域中心城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向通道重要支点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产品及重要资源供给地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公平正义。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核心价值追求,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坚持立足县情,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财力可负担性和人民群众需求变化,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坚持创新引领。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内容和供给模式的创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促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有效提升总体供给能力水平,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发展。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设施全面覆盖,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将叙永建设成为公共法律服务强县,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叙永县加快建成川滇黔结合部泸州南向拓展的区域中心城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向通道重要支点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产品及重要资源供给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表1:“十四五”时期叙永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 指标 | 2020年情况 | 2025年目标 |
1.普法依法治理 | 乡镇宪法或民法典主题普法阵地覆盖率(%) | 13 | 100 |
村(社区)“法律明白人” 数量(人) | 3 | 5 | |
村民小组(小区楼栋)“法律明白人”培养率(%) | 50 | 100 | |
2.法律援助 | 人均法律援助经费(元) | 0.8 | 2 |
3.人民调解服务 | 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数(名) | 46 | 200 |
4.律师法律服务 | 每万人拥有律师数(名) | 1 | 1.5 |
5.公证服务 | 公证员人数(名) | 3 | 5 |
6.司法鉴定服务 | 专职司法鉴定人数 | 2 | 4 |
7.基层法律服务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数 | 16 | 20 |
第三章 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
第一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
构建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支撑,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基础,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点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高标准建设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突出实用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配置无障碍功能。发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服务、统筹调配资源、指导监管乡镇和村(社区)平台运行等职能,将其打造成县域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
深化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功能发挥。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深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将其打造成服务群众的主阵地和基层法律服务的主平台。持续推进法犇犇驿站建设试点示范和全面推广工作,强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指引功能。
第二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
配合上级部门统筹整合“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并入“12345”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完善转接机制,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设立法律服务专家坐席。不断提升法律咨询服务质量,拓宽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服务投诉等综合性服务功能。
第三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
在省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平台框架下,加快推广应用“泸州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与“12348”四川法网无缝衔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业务办理系统数据深度对接。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网数据对接、业务联动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向基层延伸,优化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查询和导航等在线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加大居民小区、新农村社区等自助法律服务设备配置,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第四节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
推动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深度融合,实现设备升级和功能优化。探索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公共安全服务、检察服务、政务服务、诉源治理、基层综合治理等其他公共服务的资源整合,形成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大数据供应链。探索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诉讼服务站,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共通,探索形成在线诉讼统一数据技术标准。
第五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建设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应用体系。大力发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科技创新和信息化赋能,深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远程会见、综合指挥等智慧化建设。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应用,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积极配合建设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资源汇聚系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与执法、司法、普法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有效支撑各级业务应用之间业务协同。发展公共法律服务自助设备、智慧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网上超市等智能化产品运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发展灵活多样的远程服务、自助服务、个性服务。
专栏1 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
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提档升级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化乡镇工作站和村(社区)工作室功能发挥,建立健全平台运行标准化、特色化制度机制。 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工程。建设以“综合应用、基础支撑、决策研判”为核心框架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一体化平台。业务应用层,配合升级完善“12348”四川法网、智慧律师、智慧公证、智慧司鉴、智慧调解等功能应用;基础支撑层,配合推进“区块链+公共法律服务”,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自助服务样板。 “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程。力争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覆盖面达到10%以上,市级“枫桥式司法所”覆盖面达到40%以上,区县级“枫桥式司法所”覆盖面达到50%以上。 |
第四章 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
第一节 提升普法工作质效
实施公民终身法治教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抓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夯实法治叙永建设基础。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在全县运用信息化系统组织开展学法考法。依托“开学第一课”、主题团队课等载体,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一课”等活动。大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创建一批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特别是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标准、措施和责任。全面推行“以案释法”制度。认真落实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指导督促,压紧压实各成员单位的普法责任。大力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
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把握各项活动的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焦点和典型案(事)件进行精准解读,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普法考核范围,进一步推动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中心、青年之家、童伴之家等场所,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公益服务设施等一体规划建设,持续提升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整合统筹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资源,发挥集群效应、推动规范运行。
加大法治文化产品供给。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智慧普法,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的最大增量。积极参与“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加入全省新媒体普法矩阵,继续做好“给您说法”普法情景剧制作,形成“网、端、微、屏”相融的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实现全领域、全天候普法。加大普法产品供给,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积极提供普法微信表情包、公益广告、普法宣传片等个性化、差异性的普法产品。做精做深“北极星”“永宁港湾”“拓荒牛”等普法品牌,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推动法治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法治文化挖掘和传承。依托叙永县革命历史博物馆,以石厢子会议旧址、五龙山川南游击队旧址等红军长征革命遗址中的红色法治文化为载体,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加强法治文化宣传,用法治方式传承叙永豆汤面传统制作技艺、两河桃片传统制作技艺、两河吊洞砂锅传统手工制作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专栏2 提高普法工作质效
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建设一批宪法宣传教育阵地。将盛世华都广场打造成宪法(民法典)广场。 民法典学习宣传。成立叙永县“八五”普法暨民法典普法讲师团,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民法典公园、广场、长廊。 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组织编写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等“八五”普法系列读物,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全覆盖。高标准建设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法治文化惠民。深入开展“法治文艺进万家”、法治微视频等群众性法治文化系列活动。培树一批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 |
第二节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法律援助责任。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持续加强驻昆明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措施落实,继续有重点有计划地打造驻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
抓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科学合理确定经济困难标准和范围,拓宽覆盖人群。建立重点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一站通办”“一线通办”“一网通办”。
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充分运用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动法律援助与政法系统数据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开展“互联网+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从申请受理到质量评估等全流程线上运行。
专栏3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提升计划。2025年,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制定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质量管控、考核评价机制。 |
第三节 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构建“调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统筹整合调解、公证、裁决、复议等纠纷预防解决机制,完善多方参与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的工作格局。
完善组织建设。推动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全覆盖、无缝隙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立足传统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巩固、夯实、规范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聚焦特殊领域突出矛盾纠纷,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加快推进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健全完善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在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集资融资、边界纠纷、物业管理、商贸物流、涉众小额信贷、房地产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优化队伍结构。大力加强专业化、专职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坚持择优选聘,吸收更多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和社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调解服务,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按标准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应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提升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
强化品牌引领。不断完善“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检调”对接机制,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推广“石榴籽”调解室成功经验,积极推进特色品牌调解室建设,打造一批省级品牌调解工作室。推动人民调解组织服务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
专栏4 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工程。打造1个省级品牌调解组织。培育3名金牌人民调解员。开展“百优调解专家团队”建设。 |
第四节 优化律师法律服务
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备案,优化公职律师的管理、培育和使用。
加强律师服务品牌建设。按照“规模做大、专业做优、品牌做特”的发展思路,采取“外引内培,存量孵化”措施,在律所增量提质上下功夫。通过政府引导、行业支持和市场运作,采取合并、重组,以及与外地知名律所开展联营、合作等方式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力争在本县设立1家20人以上律所。引导律所实行差异化发展,探索建立商事、知识产权、金融、康养医疗等法律服务专业团队,增强不同业务领域的互补性,打造相关领域的专业品牌律所。鼓励本地律所在县外设立分支机构,全力发展县外业务。
积极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事务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和培养一批涉外律师,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
第五节 拓展公证服务业务领域
加强公证机构能力建设。坚持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公证机构改革政策,积极支持四川省叙永县公证处改制为合作制公证机构,持续完善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激发公证行业发展活力。
优化公证服务。推进公证业务和管理信息化建设,拓展“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探索“公证区块链”法律服务创新,开展电子数据存证、取证等公证服务,实现公证业务“一网通办”。持续推进公证行业“0证明”运行模式,进一步加强公证行业与关键部门重要信息协查共享制度的建立,深入开展公证办理“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提高公证行业社会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
拓展创新业务领域。进一步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保障“三农”、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事务、家庭事务、竞技体育、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等领域的实践。充分利用公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支持公证机构根据业务特长,大力培养引进金融风险防控、电子数据保管、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和跨境电商等公证行业专门人才,集聚专业资源打造服务品牌,推出拳头公证产品,对外提升涉外公证法律服务水平,对内促进各类企业融通发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完善的公证法律服务保障。
第六节 推进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司法鉴定发展格局。大力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建构以高资质高水平机构为支撑、专科型特色机构为亮点的司法鉴定机构发展格局。
强化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证。扎实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资质条件、鉴定能力、执业情况等资质评估工作,依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专业机构等优质资源,借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司法鉴定合作平台和“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专家库建设等,持续提升全市司法鉴定资质认定水平。
提高司法鉴定信息化水平。优化完善司法鉴定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实现司法鉴定案件“统一编号、统一赋码”。健全司法鉴定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加强与有关办案机关、使用部门的衔接,推动信息互联互通。
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能力。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鉴定协作,服务保障叙永司法鉴定能级提升,推动我县司法鉴定高质量发展。加强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第七节 规范基层法律服务
强化机构人员整合。按照法律服务行业规模化发展思路,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整合和执业人员流动,力争在本县整合成立1家8人以上法律服务所,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整体形象。
强化执业能力提升。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引导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支持参与基层服务。积极引导支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支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基层依法质治理各项工作。
专栏5 优化法律服务供给
律师品牌能力提升工程。到2025年,培育拥有律师20人以上、在全市具有影响力和区域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1家,培育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的律所2家,加速融入成渝经济圈,形成开放包容、资源聚集、辐射周边的法律服务环境;做大做强律师队伍,律师从业人数、年业务收入不断增加,为南翼叙永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泸州建成全省一流、川南渝西领先的法治高地贡献叙永力量。 公证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到2025年,叙永县公证处改制为合作制公证机构,公证员人数增至5名,年业务收入突破新高。 司法鉴定机构高质量发展行动。到2025年,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叙永分所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专职司法鉴定人增至4人,年业务收入突破新高。 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工程。到2025年,培育拥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8人以上和在全市具有影响力的基层法律服务所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法律服务高端人才培育工程。培养法律服务领军人才5名(律师2名、公证员1名、司法鉴定人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名),后备人才7名(律师4名、公证1名、司法鉴定人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名)。 |
第八节 服务基层依法治理
服务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力争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由社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制定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清单制和管理考核制。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形成全面覆盖、智能应用、信息共享的“智慧矫正”新模式,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精准化、现代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支持和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组织,培育一批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
服务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探索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服务活动的优化整合和统一调度,为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精准快捷、优质高效的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专栏6 服务基层依法质量
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升行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比例提升20%。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全县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小区楼栋)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完成 “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构建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的社区矫正新模式。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扩容工程,加强叙永县拓荒牛法律服务团志愿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吸引50名志愿者常态化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
第五章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第一节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区域协调发展
强化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化。加大对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农村产业振兴,为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旅游、农村产权流转等重点领域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乡村自治水平和治理能力。在叙永、江门、水尾、正东、两河、摩尼、赤水等7个乡镇和8个法犇犇驿站建设试点示范村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第二节 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
加强校园公共法律服务。鼓励政法各部门和学校合作,充分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在校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为在校师生提供包括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综合接待和矛盾纠纷调解等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基地。
加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打造标准化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优化服务供给,深化协作机制,支持建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志愿服务团,打造一批“老兵调解工作室”“老兵律师团”等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为退役军人提供普惠、精准、及时的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引入社会参与机制,扩大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数量,实现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加强安置帮教专职社工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配置。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落实安置帮教与监狱系统、社区矫正系统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加强释放衔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的安置帮教。
提升服务民营经济效能。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推进民营企业“法治讲堂”“法治体检”常态化,探索开发套餐式“惠企”法律服务产品。加强民营企业权益保障,畅通投诉服务渠道,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平台,鼓励在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商(协)会建立民营(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建设一批标准化民营(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投诉申请受理、困难协助处理、法律政策咨询等集成服务,实现调解、诉讼、裁决、复议有效衔接,构建涉企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专栏7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公共法律服务拓展工程。打造1个标准化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师资库,配置25个安置帮教公益岗位服务人员。 服务民营经济能力提升工程。组建1个“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打造1个标准化、规范化的民营(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 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工程。打造7个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样板,10个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样板。 |
第三节 助力打造酒城公共法律服务高地
智慧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新技术运用,依托“12348”四川法网、“法润泸州”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打造“指尖上的法律服务”“掌上办”,助力提升泸州法治能级水平。营造优质公共法律服务生态。持续深化“0证明城市”建设,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全城通办、就近能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率和全程网办率。
第六章 加强组织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领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规划,建立健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统筹建设,协同推进、狠抓落实,督促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地落实。
第二节 增强统筹协调
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能力提升等重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同时发力,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协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各参与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节 落实经费保障
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需求纳入县级财政予以保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结合实际需要,将购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一并编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节 注重人才建设
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职业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建设,健全行为规范,完善行业惩戒工作机制。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人才的引进、培养,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和教育培训机制,定期开展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人才队伍均衡发展。
第五节 强化监测评估
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进展、成效及保障情况进行跟进调度,确保本规划落地落实。创新宣传方式,对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不断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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