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防止“非粮化”的通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8-08 18:00:43 【字体:

叙府布〔20231

  

叙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防止“非粮化”的通告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决策部署,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切实做到六个严禁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落实四个严禁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做到个不准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严禁耕地撂荒坚决保持土地农业用途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撂荒耕地。耕地撂荒一年以上的,不得享受当年政策补贴;撂荒的耕地本着谁耕种、谁受益的原则,由耕种者享受政策补贴。

、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

依法从严打击破坏耕地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违规占耕地10亩或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县自然资源和规划,联系电话08306266197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8306232762

特此通告。

 

 

 

叙永县人民政府

20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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