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2-22 17:00:52 【字体:

 


叙府办函〔2024〕8号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泸州府办函〔20244号)要求,确保全县临床用血需求及血液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就做好2024年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一)县动员献血者参加无偿献血4736人次以上(一次献血200毫升为1人次),献血量94.72万毫升。

(二)全县临床用血100%来自于自愿无偿献血千人口献血率达14.1‰,固定献血者比例50%以上

(三)县无偿献血量满足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要,确保采供血量平衡。

二、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

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将健康叙永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复审等工作相结合,加强无偿献血的宣传、组织和动员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叙永县2024年度无偿献血指导计划表(附件1)叙永县2024年度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组织献血,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倡导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确保我临床用血需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有力发挥牵头作用,认真落实无偿献血的动员、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二)保障激励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完善落实对无偿献血者的激励措施要为无偿献血者参加无偿献血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对参加无偿献血的人员落实休假三天,给予适当补贴。卫生健康红十字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快推动无偿献血三免政策(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和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的落实;卫生健康、各医疗机构要持续推进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工作,加快实现用血医院全覆盖,优化服务流程,让信息多跑路,让献血者少跑路。各医疗机构要在保障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

(三)加强协同配合

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宣传部门要积极推动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节目播放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结合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大力弘扬无私奉献和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共青团组织、红十字会要组织志愿者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动员和服务工作。共青团组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体育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无偿献血健康教育工作,针对青年群体特点,组织开展个性化主题献血活动,提升青年群体关注度。公安、交警、电力、交通、乡镇政府等部门要为献血车(接血车)停靠和无偿献血大型活动等提供有效保障,为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街等醒目位置设置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免费提供支持。

(四)保障血液安全

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血液管理监督,建立完善合理用血评价机制,将各医疗机构用血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强化科学用血培训,推广合理用血,实现用血精准化,有效节约血液资源。采供血机构要抓好自身血液质量管理,并发挥好血液疾病质控中心等专业机构对临床医疗机构安全用血的业务指导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督查,切实保障血液安全。

三、其他事项

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无偿献血工作,及时与县献血办对接,确保献血工作的顺利实施。献血任务完成后,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将献血名单发送至县献血办。

联系人:魏燕,联系电话:17380866904;

邮箱:2427453507@qq.com。

 

附件:1.叙永县2024年度无偿献血指导计划表

                2.叙永县2024年度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

         3.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222

 

 

 

 

 

 

 

 

 

 

附件1

叙永县2024年度无偿献血指导计划表

 

单 位

招募

人次

单 位

招募

人次

单 位

招募

人次

县纪委监委机关

8

县法院

14

县检察院

9

县委办公室

7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

县政府办公室

7

县政协办公室

2

县人武部

11

县委组织部

9

县委宣传部

3

县委统战部

3

县委政法委

5

县委编办

2

县直机关工委

1

县委巡察办

2

县委党校

3

县档案馆

2

县融媒体中心

7

县发展改革局

8

县经济商务

科学技术局

9

县教育体育局

(含县级直属学校)

38

县公安局

23

县民政局

10

县司法局

9

县财政局

13

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17

县自然资源

规划局

14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1

县交通运输局

14

县水务局

11

县农业农村局

25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10

县卫生健康局(含县级医疗机构)

46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

县应急局

11

县审计局

6

县市场监管局

21

县统计局

6

县乡村振兴局

4

县信访局

3

县国有资产

金融工作局

1

县林业竹业局

9

县行政审批局

3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1

县医保局

8

县供销社

3

叙永经济园区

管委会

4

县总工会

2

团县委

1

县妇联

1

县科协

1

县残联

1

县红十字会

1

县工商联

1

县投资促进中心

2

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2

县金融服务中心

5

县粮食物资

储备中心

2

县旅游发展

服务中心

1

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

县气象局

1

叙永生态环境局

7

县税务局

20

农发行叙永支行

6

叙永调查队

1

人行叙永支行

9

建行叙永支行

9

工行叙永支行

11

农行叙永支行

9

邮政储蓄银行

叙永支行

7

泸州银行叙永支行

7

叙永农商行

13

县中华保险公司

22

县人保财险公司

20

县人寿保险公司

22

中国移动叙永

公司

21

国网叙永县

供电公司

14

中国电信叙永

公司

22

叙永镇

311

中国联通叙永

公司

20

叙兴集团

26

分水镇

178

赤水镇

174

正东镇

169

两河镇

186

摩尼镇

236

江门镇

201

龙凤镇

244

水尾镇

202

马岭镇

183

大石镇

181

后山镇

151

黄坭镇

152

天池镇

169

麻城镇

146

向林镇

169

石厢子彝族乡

50

观兴镇

151

落卜镇

161

白腊苗族乡

151

水潦彝族乡

145

合乐苗族乡

142

枧槽苗族乡

146

 

 

 

 

合计

4736人次

备注:用血量1个单位为200毫升全血制备;献血200毫升为1人次

 

 

附件2

 

叙永县2024年度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

献血时间

献血单位

20241

水尾镇

20242

观兴镇、县级各部门(单位)

20243

白腊苗族乡枧槽苗族乡正东镇

20244

龙凤镇大石

20245

赤水镇合乐苗族乡、县级医疗机构      

20246

摩尼镇天池镇、各企事业单位

20247

麻城镇两河镇

20248

后山镇、黄坭

20249

水潦彝族乡分水镇

202410

向林镇厢子彝族乡

202411

江门叙永镇

202412

马岭镇落卜镇

 

备注:级部门(包括其下属单位)按照员工总数的20%进行组织。人数达到40人以上的,可联系献血办上门采血,40人以下的县部门(包括其下属单位)每周六自行组织到春秋祠广场献血点献血各乡镇如需调整献血时间,可提前1周与县献血办对接。

附件3

 

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一、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不宜献血,请勿参加体检。已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体重:女<45公斤,男<50公斤;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肿瘤病人;年龄<18周岁或>55周岁人员;妇女经期等。

二、献血前请清淡饮食,不能空腹献血,不吃高脂肪和高蛋白食品,献血前一天保持充足睡眠,不饮酒

三、献血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否则不能献血。

四、我县固定献血点地及开放时间。

叙永县春秋祠广场门口,每周星期六9: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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