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分水镇、两河镇和县城区新建道路命名的通知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2-28 18:00:12 【字体:

 

 

叙府函〔2024〕33号

 

叙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分水镇、两河镇和县城区

新建道路命名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单位)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经叙永十八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分水镇罗汉林五七干校起至林口止的新建道路,命名为:五七路;两河镇两高路口起至长征桥头止的新建道路,命名为:镇江街;县城区绕城大道起经在建中医院、银顶村党群服务中心至曾家营止的道路,命名为:银菱西路即日起,在机关行文、邮电通讯、交通运输、城市建设、新闻宣传、图书出版及广告审批等环节使用地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以此为准,不得擅自更改或简化。

 

 

 

                        叙永县人民政府

20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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