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叙永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叙永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全县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叙永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各乡镇、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申报、筛选,编制形成《叙永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本目录明确的各承办单位根据《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和《叙永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按照《叙永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相关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承办单位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叙永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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